88會館之亂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告電視台新聞部經理 被起訴

▲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之亂」,懲處多名警察,陳檡文5年前出入私人招待所卻未報備,內政部將予以記過處分,並勒令自行請辭。(圖/翻攝吹哨者保護協會)
記者徐敏娟/綜合報導-2024-11-05 16:41:47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在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捲入「88會館之亂」遭到懲處後,不滿電視台新聞部簡姓經理影射她與88會館負責人林秉文熟識,並接受資助逾千萬元裝潢房子,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5)日依加重誹謗罪起訴簡姓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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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之亂」,內政部警政署於民國112年初公布調查結果,並懲處多名警察;台灣高等檢察署將黃錦秋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檢評會認定黃錦秋違失情節重大,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不過黃錦秋認為,111年11月間,擔任某電視台新聞部經理的簡姓經理,在媒體同業LINE群組製造不實言論,影射她與「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林秉文熟識,並接受林秉文資助新台幣逾1000萬元以裝潢她的中壢新房子,已貶損她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對簡姓經理提告加重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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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簡姓經理否認發文,並辯稱不確定有加入媒體同業LINE群組,是在鏡週刊看過相關報導。但檢察官認為,鏡週刊報導並未提及相關內容,且根據媒體同業LINE群組的其他成員證稱,此群組為簡姓經理所創立,簡姓經理也確實於群組張貼文章,因此認定他未經合理查證,在特定多數人的群組散布不實訊息,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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