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112)年在節目中爆料,「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該言論分別被陳時中、蘇貞昌各提告求償1000萬。陳時中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已判賠300萬。台北地方法院原訂10月31日針對蘇貞昌求償部分宣判,但因康芮颱風放假延期,今天上午宣判吳子嘉需賠9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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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0日,吳子嘉在直播節目中表示「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汙了近30億台幣」、「統統抓去判刑關起來」,蘇貞昌、陳時中認為名譽權受到侵害,雙雙分別求償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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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部分,法院已於7月12日判吳子嘉應賠償300萬元,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蘇貞昌部分,北院法官認為,吳子嘉的言論足以貶損蘇貞昌的社會評價,且民眾告發檢舉的BNT疫苗採購案,檢方偵查後也均查無不法簽結62案,並有公告相關新聞稿,但吳子嘉事後仍發表上述言論,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
北院指出,吳子嘉發言內容與事實不符,影射蘇貞昌涉貪金額高達1億美金,使蘇貞昌品德操守、廉潔受公眾質疑,貶損其社會評價,侵害其名譽權,請求賠償有理,因此依法判決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