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1300萬遭重判13年!台南前議長郭信良「強調清白」:上訴到底

▲台南地院今(1)日宣判,郭信良判13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對此,郭信良強調自己清白,從未利用職務收賄,必定會上訴到底,捍衛清白。(圖/翻攝臉書)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2024-11-01 14:57:42
台南市前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由於涉市地重劃弊案,遭控向業者索賄勒索1300萬元,2023年9月5日被台南地檢署依涉貪污罪起訴,台南地院今(1)日宣判,郭信良判13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對此,郭信良強調自己清白,從未利用職務收賄,必定會上訴到底,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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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高雄檢調偵辦1件詐欺案時,發現某工程公司金流有問題,追查金流後發現郭信良與里長高進見,利用公職身分向重劃業者索賄,並勒索逾新台幣1000萬元。台南地檢署7月6日拂曉出擊,帶回10多人偵訊,訊後聲押郭信良及高進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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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郭信良否認涉貪,辯稱係借貸關係,而高進見也否認受人指使,還被控教唆4位相關人做偽證,不過檢方認為,郭、高2人見佃西重劃案有利可圖,涉嫌向開發業者索賄,並把1300萬元賄款包裝成購地不成的和解費,檢方2023年9月5日依涉貪污罪嫌起訴郭信良2人,台南地院今(1)日上午宣判,郭信良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650萬元。

對此,郭信良表示,自己一定是清白的,這件事跟自己沒關係,從來都沒有利用職務收賄,相關證據都已經提供給法院,而且也有提供不在場證明,但法院因為廖堅志的證詞判有罪,郭信良強調「我一定會上訴,捍衛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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