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京華城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日前已遭裁定,將再延押2個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原定今(31)日開延押庭,因颱風延期。
挺柯名醫沈政男質疑,北檢延押聲請書上說彭振聲涉圖利與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但對比1個月前的羈押聲請書,收賄罪嫌,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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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說,一個多月前彭振聲與柯文哲同時遭聲押,理由都是收賄與圖利罪嫌,當時他就說,可能市長與副市長都收賄?要行賄高官有那麼容易嗎?現在北檢自己把彭振聲的收賄罪嫌,去掉了。顯然,那時就是光憑人家帳戶裡多了兩千多萬,還是多少錢,就懷疑收賄了,完完全全沒有畫出任何金流的流向。
沈政男說,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北檢的懷疑門檻如何,然後由此推斷他們掌握的柯文哲收賄證據。現在就看北院的延押庭裁定,怎麼看待柯文哲的收賄罪嫌。既然北檢查了兩個月,查不出彭振聲收賄,北院怎麼會認為北檢查圖利罪嫌就是可靠?應該質疑北檢,說人家收賄,結果查不出來,現在還是用圖利罪嫌要延押,如何保證你不會繼續浪費兩個月的延押期?
沈政男說,顯然北院就是附和北檢,反正四個月的偵查羈押期限,不用白不用,用了也沒辦法說什麼,因為台灣司法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懷疑與羈押門檻。「事實上彭振聲根本千分之千是冤枉的!證據就是他沒有收賄,如何有圖利動機?邏輯,不通啊!」
沈政男說,台灣司法就是「有罪推定」,一定要假設人家做了壞事,當然就會陷入死胡同,查了兩個月也查不到。兩個月來,大家的層次就是認為柯文哲收賄,然後就以為真的違法圖利,其實根本完全顛倒!京華城案就是沒有圖利,當然也就沒有收賄。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一加一不會大於二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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