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3)年5-6月期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只到11月5日,這期共有15張發票中了1000萬元特別獎,不過,至今還有4張還沒人來領獎,其中包括在彰化縣福興鄉彰水路50號全家便利商店,只花21元買飲料就中千萬元,財政部今(29)日已在臉書發出協尋令,呼籲中獎人把握兌獎機會,還幽默表示,如果當你發現中獎發票忘了領,心就會像被針扎到一樣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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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之前公布的中獎清冊,今年5-6月期統一發票有15張發票中了1000萬元大獎,其中7張消費金額都不到百元,不過,領獎期限只到11月5日,財政部今日表示,還有4位中千萬大獎的幸運兒還沒現身領獎,也在臉書公布這4張未領中獎發票的消費詳細地點及金額。
財政部表示,4張未領千萬中獎發票,有1張是在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1號星巴克消費209元,索取的是電子發票證明聯,1張是在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7號中華電信,繳付行動月租費588元,採用的是雲端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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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1張是在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202號興鴻生鮮超市賣場消費169元,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另1張則是在彰化縣福興鄉彰水路50號全家,花21元買飲料,索取的是電子發票證明聯。
財政部也提醒,還沒對獎的人趕快找出當期發票,如果已對完發票也要記得去領獎。如果是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除可對統一發票號碼獎中獎號碼,亦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有雙重對獎機會,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號碼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1個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