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周杰倫睽違7年在台灣開唱,結果15萬張門票湧入89萬人搶購,短短5分鐘全數賣光,出現不少黃牛亂象,一張搖滾區喊出要價破30萬台幣的天價,警方也火速偵破多起黃牛案,至今已經查扣破350張黃牛票。對此,
律師林智群則在臉書上發起討論「很多人賣出房屋、股票都不是用原來的價格,為什麼換成演唱會門票,大家就覺得不能加價賣出?」引起廣大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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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抓黃牛?律師3舉例反問:為何演唱會門票大家覺得不行加價賣出
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上發文表示「
如果不討論合不合法的問題,也排除掉黃牛用電腦程式等不正當方式搶票,大家可以一起思考看看,為什麼要抓黃牛?畢竟要不要用刑法來處罰黃牛,是一個有趣的立法政策問題。」
「有一個人用正常方式拿到4張票,兩張自用,兩張加1萬元出售,這樣可以嗎?低買高賣,本來就是人性」林智群舉例:
「一堆屋主買房前都說居住正義,買房後,房價漲了,哪個願意用原本價錢賣屋的?一堆人買800元的台積電,現在漲到1030元,有誰願意用原來價錢賣的?一顆棒球,了不起30美元,因為是大谷50轟,被哄抬到360萬美元,沒人覺得不合理,因為這就是市場經濟,為什麼換成演唱會門票,大家就覺得不能加價賣出?」
律師貼文討論黃牛票引戰!正反網友說法一次看
而林智群律師的貼文立刻在社群引爆討論,認同林智群律師說法的網友表示:
「如果是在正當的程序之下搶到,為什麼不能加價賣出,其實這一點真的很值得討論的」、「人家抓的都是工程師大量違法掃票的人,正當管道的要加價賣還真不知道違法的點」、「如果不是取巧的方式取得票券,還真不知道轉售可責性在哪裡」、「如果我很幸運用一般方法搶到2張票,但演唱會那天因故不能去,我拿去市場加價賣出,這不應該處罰,這是人之常情。」
而持反對立場的網友則表示
「奇文共賞,買票前不是都要勾已閱讀並同意服務條款,裡面有一項就是禁止加價轉售」、「法律就是規定不得加價轉售了,這到底在探討什麼完全看不懂」、「公平性的交易原則不難懂吧....為什麼就只有有錢人才享有這個市場經濟?」、「黃牛現象影響了市場供需法則。不然,賣票單位直接用拍賣來售票,有多的錢直接入口袋,不是更好?」、「黃牛不見得有增進市場效率,這立論過度簡化了。」
《文創法》未能有效遏止黃牛!周杰倫演唱會才把事情鬧大
事實上,《文創法》已經通過一年多,
條文內以「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加價轉售」兩類作為違反懲處準則,不過如果從去年至今,有在看演唱會的民眾,應該都還是清楚知道,在《文創法》通過之後其實並未能有效的遏止黃牛的存在。
包括各大韓團、國外樂團從去年、今年來台演唱,只要有在關注演唱會的人都知道,讓票社團內充斥滿滿的黃牛,
直到這次周杰倫的演唱會喊價太離譜,才把事情鬧大,出現這一波警方掃蕩,
否則《文創法》在通過之後,追星族根本沒有明顯感受到黃牛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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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之間又如律師林智群提到「低價高賣本是人性」的灰色地帶,當今天我搶到兩張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因臨時有事不得前往,我到底能不能加價販售?
於公加價販售票券違法,於私還是回歸到人性:「這有一點賺頭,加2000元還是有人會買」,到底《文創法》的通過真的有效制裁黃牛制度,還是得再想一個實名制的方法,克服成本上的問題,並落實推行才能真正有效打擊黃牛,甚至參考日本以抽籤的模式進行演唱會票券販售,當前台灣還需要持續鑽研這個議題。
但即便這有討論空間,但《文創法》現行法條規定,加價轉賣、使用不法程式購票都將加重罰款及刑責,其中加價轉售包含綁物販售、以物換票,只要有從中獲利的都是黃牛,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記者也期許有一天大家都能用這社會不再有黃牛,每個人都能追到自己想看的偶像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