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出爐,關鍵條文均宣告違憲,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國會擴權違憲,有4大正面意義,包含
化解美方對台民主憂慮、
穩住歐洲對台投資信心、
避免台灣民主指數重估和
符合法界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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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第一個意義是「化解美方對台民主憂慮
」,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及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認為,大法官判決擴權違憲,有效化解美方對台通過擴權法案「顛覆民主」的憂慮。
黃帝穎指出,第二個意義是「穩住歐洲對台投資信心」,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而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部分違憲,可穩定歐商對台投資信心,有助台灣經貿發展。
黃帝穎表示,第三個意義是「避免台灣民主指數重估」,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強烈批評「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直指台灣國會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而憲法法庭判決擴權違憲,有效化解國際疑慮,維護台灣國際形象。
黃帝穎表示,第四個意義是「符合法界通說」,法界4大聲明均指出國會擴權違憲,憲法法庭判決符合法界通說,守住民主憲政:
1、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0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直指「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
2、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
3、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
4、超過300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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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強調,大法官判決擴權違憲,符合法界通說,守住民主憲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