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通緝犯西班牙籍48歲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因在義大利涉犯汽車租售詐騙案逃亡,移民署獲知其藏匿台灣後,要求限期離境。奧納德先入境新加坡被拒又折返回台,移民署20日凌晨再度遣送,他第二度聲請提審,但已於21日下午飛抵德國法蘭克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奧納德的人身自由已不受移民署拘束,無從提審或釋放,今(22)日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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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納德於2019年間入境居留台灣長達5年,移民署於今年10月18日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強制驅逐出國規定,派員帶同奧納德至機場,19日凌晨搭機出境,期間奧納德聲請提審,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釋放。因奧納德是國際刑警組織通報對象,新加坡拒絕他入境,20日凌晨返回台灣桃園國際機場。移民署隨即出具告知書,告知奧納德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禁止入境等相關規定,於待遣送出國期間指定照護處所照護。奧納德不服再度聲請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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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奧納德於10月19日被拒入境返回台灣後,移民署將奧納德送往機場照護室,20日晚間再度安排他出境。奧納德在照護室期間、自照護室至登機門、搭機期間,直至抵達他國交由該國人員接手前都有移民署人員照護、戒護,違反其意願,在非短暢之時間內拘束人身自由,達剝奪人身自由之程度。且10月21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許抵達他國,已由他國人員接走,相對人隨行人員並未隨行。奧納德所指受逮捕、拘禁之狀態已不存在,法院事實上無從提審或釋放奧納德,本件聲請無提審實益,應予駁回,可抗告。
據了解,奧納德來台之前,曾在義大利擔任租車業者的第3方機構,該公司以出租之名,行轉賣之實,把1189輛汽車違法賣給民眾,還把租來的車賣到國外,違法獲利高達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