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破百又逆向!18歲中國男在日酒駕撞死人 檢方:不算危險駕駛

▲一名18歲中國男子上月在埼玉縣川口市酒後開車,在單行道中以時速100公里高速逆向後,撞上一輛小客車,導致車上駕駛死亡。(圖/翻攝自全日本放送)
國際中心徐筱晴/綜合報導-2024-10-20 08:19:21
日本埼玉縣川口市在9月時發生了一場車禍事件,一名居住在當地的18歲中國籍男性酒後駕駛,在單行道中逆向飆車,撞上另一輛小客車,導致車上51歲的男性駕駛死亡。不過檢方認為其犯行不構成危險駕駛,以過失駕駛罪將男子送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朝日電視台、TBS等日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29日,一名住在日本埼玉縣川口市的18歲中國籍男性,和2名友人飲酒後,開車行駛在一條寬約2.5公尺的單行道時,因擔心逆向被發現,而以時速超過100公里的速度狂飆。在行經一處十字路口時,該名中國籍男子無視路口處的「停車再開」標誌,高速衝出路口時便撞上了另一輛小客車,導致被撞車輛的駕駛、51歲的縫谷茂先生重傷,送醫後不治死亡。

事發後,警方到場進行酒測,發現該名男子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當場被依過失傷害及酒後駕車罪嫌逮捕。

據搜查關係人士表示,該名男子飲酒過後已經休息了3小時,認為應該沒問題了,才開車上路。而與該中國男子同行的2名友人在事發後隨即逃離現場,但隔日自首,目前正進行調查。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埼玉地方檢察廳19日將該名中國男子以酒後駕駛和較輕的過失駕駛致死罪名,移送至家庭法院,而非原先的危險駕駛致死罪。埼玉地方檢察廳表示,「目前已經完成調查,但認為其行為不符合危險駕駛致死罪中『難以控制的駕駛狀況』的構成要件,」才會以過失駕駛罪嫌進行起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調中心

  • 網友呼籲修法,「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你支持嗎?

    支持,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才能有效嚇阻。
    反對,威權時代才有唯一死刑,法治國家還是應讓法官有量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