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之亂爆發,央行祭出第7波打炒房,房市買氣瞬間降溫,解約潮湧現!安新建經指出,常見房屋交易糾紛,過往主要以「漏水」為最大宗,如今缺工問題仍在,又加上房貸之亂,「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與「交屋延遲」情事也出現了明顯增加。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房貸之亂起源自銀行房貸水位拉警報,為避免貸款資源過度集中不動產,導致次貸風暴風險攀升,銀行法72-2規定,銀行放款不動產放貸比不得超過30%,多數國銀則以28%為警戒水位。如今水位屆滿,房貸排隊潮湧現,自然衍生「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糾紛。
房貸之亂爆違約亂象 簽約用兩招可解套今年7月爆出「房貸排隊潮」,即使申貸成功,銀行亦「升利率、降成數」,導致不少買家自備款不足,事前已簽約、未交屋案件,陸續爆出交易糾紛,目前多數房仲在房貸之亂爆發,均提醒買賣雙方合約應加註「房貸不足、雙方合意無條件解約」等相關字樣。
安信建經表示,除了加註「房貸不足、雙方合意無條件解約」等相關字樣,如果加上「履約保證」,可更有效避免可能衍生之糾紛,確保交易安全。
由第三方機構保管價金及文件「履約保證」是指不動產交易過程,買賣雙方約定第三方機構保管價金及文件,或於特殊情形下行使契約指示權,避免交易過程中發生瑕疵情形。
換句話說,第三方機構負責保管買方陸續撥付的房屋款項,且統由這公正的第三機構,來負責撥付期間產生的稅捐等相關費用。等到確認買賣雙方的應付費用和房屋過戶點交皆完成,最後結算履保專戶餘款,全數撥款予賣方。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履約保證」買賣雙方都獲得保障安信建經指出,現階段常見交易糾紛有「漏水」、「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交屋延遲」三大項。「漏水」主要是因為台灣老屋多,部分建商品管不良造成;「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主要為房貸之亂衍生問題;「交屋延遲」則是因為缺工缺料,導致不少預售屋工程延宕。
「履約保證」對買方而言,可保障賣方發生違約、雙方步入公堂時,判決未下來前,賣方不得私自動用買賣價金;對賣方而言,倘若買方「簽約後到貸款核撥前」違約,亦可合法沒收買賣價金,如果買方是在「貸款核撥後」違約,賣方在取得確定判決後,得請求將應給付的尾款扣除標的物尚未清償之債務及相關費用後,給付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