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限時14天!台北9處社宅10/24招租 「申辦方式」只有一種

▲台北市共9處社宅、空戶18戶,將於10月24日起招租,限「掛號郵寄」方式申請。(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2024-10-17 11:51:47
租屋族注意,台北市9處社宅即將招租,包括台北市「行天宮站、萬隆站、瑞光、景文、敦煌、大龍峒、青年社宅1區、洲美、金龍」,自113年10月24日上午8時至113年11月7日下午11時59分止受理隨到隨辦申請,採「隨到隨辦,掛號郵寄」方式受理,不開放臨櫃收件,不受理快遞、限時及平信之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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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北市住都中心資料,9處社宅空戶數量共18戶,行天宮站1戶、瑞光7戶、景文3戶、大龍峒4戶、青年1區1戶、洲美1戶、金龍1戶。租金依照房型及社宅位置略有差異,1房型約1萬多餘元、3房型約3萬多元不等,詳細身分別房型及租金再依中心公告為主。

▲臺北市住都中心表示,此次社宅招租,僅限「掛號郵寄」方式申請,申請表可至官網下載。(示意圖/新竹市政府)
唯一申辦方式「掛號郵寄」
臺北市住都中心表示,有意申請的民眾須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申請時間截止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產經營部辦公室(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91巷10號2樓),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如欲索取申請書,可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https://rent.thurc.org.taipei/)或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官網下載,也可親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產經營部辦公室(地址同上)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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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都中心提醒,一般戶租期3年、最多2期,特殊戶則總租期最長12年。(圖/臺北市住都中心提供)
一般戶租期單期最長3年、最多2期
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每期租期最長3年,承租人於租期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租,租期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

以原住民族戶、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申請承租者,續租時如仍具申請時之特殊情形或身分資格,總租期得延長為12年。為配合社宅社區租期屆滿,本次申租簽約租期不足3年(不影響總租期),期滿後再併同社區現住戶辦理換約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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