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來未調整的營業稅起徵點將提高,財政部長莊翠雲今(16)日在立法院備詢指出,針對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從8萬元提高到10萬元,勞務從4萬元提高到5萬元,預計10月底公告,拚在明(2025)年元旦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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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定,小規模營業人若每月貨物銷售額8萬元以下、銷售勞務4萬元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但隨著近年經濟發展,物價及營業人銷售額均有成長,不過,營業稅起徵點已有17年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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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委今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財政部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情形,研擬調整營業稅起徵點的進展,對此,莊翠雲回應表示,此案備受各界關注,預計10月底對外預告,預告時間為30天,希望明年1/1起開始實施。並提到起徵門檻將調整,銷售貨物從8萬元調升到10萬元、銷售勞務從4萬元調高到5萬元。
此外,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到今年底屆滿,業界爭取降低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莊翠雲表示,目前沒有調整的規劃,稅率會維持5%,未來稅收全數進入國庫,支持國家建設。並強調台灣銀行業與保險業整體稅負,相較國際沒有比較高,財政部與金管會有密切溝通討論,編列明年預算歲入時,也會有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