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抽搐送醫住院14天!病情穩定今返回北所 交保申請再遭駁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弊案,收押至今已47天,期間因身體不適抽搐3度送醫,最近一次送醫是在10月1日,因病情危急住院,昨日院方也替他進行開刀,經院方14天的治療後沈慶京病情已穩定。(圖/NOWnews葉政勳攝影2024.08.28)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2024-10-15 17:51:33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弊案,收押至今已47天,期間因身體不適抽搐3度送醫,最近一次送醫是在10月1日,因病情危急住院,昨日院方也替他進行開刀,經院方14天的治療後沈慶京病情已穩定,今天中午已返回北所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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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7歲的沈慶京涉嫌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8月29日遭羈押禁見於北所後,沈慶京屢次傳出身體不適並有抽搐情形,9月5日、9月13日二度戒護就醫,10月1日上午沈慶京於北所時不明原因全身抽搐,所方發現後立即通報救護車並派員戒護送醫。經院方評估後認為沈慶京病況嚴重,隨即安排沈慶京住院治療觀察。

經過14天的治療,院方評估沈慶京病情穩定已無立即生命危險,今天中午返回北所繼續羈押,對此,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沈慶京雖原患有聲請狀所稱的舊疾,但是看守所已將他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的必要協助,沈慶京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依羈押法規定,於必要時可將他戒護至醫院醫治、住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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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法官審酌,沈慶京病況部分,比對先前就診的醫院函覆內容,並無明顯不同,或不符合醫療常規的情形,另依沈慶京收押前定期就診的醫院回函以及他收押後戒護就醫的醫院回函內容,均沒有敘明他的病症有需要長期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的情形。

北院指出,本件難認沈慶京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所指「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不得駁回的情形,本件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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