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及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日前遭裁定羈押禁見,雙方不服委請律師提起抗告,高院今(9)日駁回李文宗抗告,羈押確定;但將朱亞虎羈押禁見裁定撤銷,並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北院原訂於今晚11點重開羈押庭,但因相關人士都已到齊,因此提前於22時35分就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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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已7名被告裁定羈押禁見,包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朱亞虎、李文宗,其中僅朱亞虎坦承行賄,也是除了柯文哲無意願抗告之外,其餘6人提出抗告成功的第一人。
高院指出,朱亞虎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的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事實證明朱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涉及的罪行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要件,認定朱抗告有理,故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