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聰明的犯罪手法!台中市一間知名連鎖豆花店,日前開出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的發票,原本應該是值得慶祝的一件事,卻被有心人利用來犯罪,直接偽造法院文件要求補印發票,差點偷天換日的「智慧犯罪」完整經過也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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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間,有民眾前往台中市南屯區一間豆花店,花費65元用餐買了一碗豆花,隨後1、2月統一發票在3月25日下午開獎,這張發票成功中了1千萬元大獎,店家得知消息後,也開心在店外掛上紅布條分享喜悅。
怎料不久後,突然有位男子透過店家臉書粉絲團傳了一張偽造的台南地院裁定書,聲稱自己就是中獎發票擁有者,但是發票遺失了,所以要求店家補印。在偽造的法院裁定書上,模仿官方文體,洋洋灑灑寫著中獎人因發票毀損、申訴法院代為重印發票,經法院裁定要求補開一張中獎發票給他,還印有假法官、院長署名之印章。
雖然店家對這位男子的說法抱持懷疑態度,但當時男子不斷打電話騷擾店家,再加上無法辨別這個法院裁定書的真偽,因此店家在要求留下公文影本之後,補印了中獎發票,並請男子3天之後親自到店領取。
該男子得逞後,立刻拿著補印的中獎發票要到銀行換錢,但是這筆獎金
早已被真正的中獎幸運兒領回家,卻又出現
「第2個中獎人」,銀行行員立刻察覺異樣,便開口追問發票來源,而男子驚覺有異才立刻藉故離開。
男子「智慧犯罪」失敗後還遷怒他人,數次打電話回豆花店嗆聲。國稅局接獲銀行消息後,也致電豆花店求證「為什麼補印中獎發票?」老闆娘調閱監視器,發現當天來領取補印發票的男子渾身刺青,立即驚覺「慘了一定是詐騙集團」,詐領案就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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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次案件,國稅局也再度呼籲,民眾可
使用發票載具存入雲端可降低發票毀損或遭冒領的風險;且依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若發票毀損或因故模糊不清之時,可持原發票到開立的店家補印一次,如遺失則無法補印。
但若是本案犯嫌拿著補印發票前往領獎,真正的幸運兒又還沒領獎是否會讓其得逞?國稅局則進一步解釋,
即使豆花店補開了發票,兌獎也有機制,中獎人必須拿補印的發票和原先毀損的那一張,才能領到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