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祕書宋瑞展涉嫌收受賭博電玩業者賄賂,今年6月遭羈押,新竹地檢署今(2)依貪污治罪條例、賭博、洩密等罪,起訴宋瑞展及荃冠賭博集團劉姓負責人等17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2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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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劉男旗下共有6間電子遊戲場,分別為荃冠電子遊戲場、經國電子遊戲場、蝙蝠俠電子遊戲場、菲利貓電子遊戲場、寶萊納電子遊戲場、金山電子遊戲場,為使賭場經營順利,自110年10月間起延攬新竹市退休員警陸秋煌、阮豐進、彭武賢、彭學雷擔任股東共同參與經營,分別入股6家電子遊藝場,並按月領取分紅。
截至113年4月止,劉男在6間電子遊樂場共擺設422台機台,平均月盈餘4082萬8290元,所得合計12億2484萬8700元。
為避免賭博場所遭查緝,劉男還每月交付38萬元「公關費」予宋瑞展,當中分給督察科10萬元、行政科15萬元及勞務費13萬元作為打點,盼提前得知查緝賭博專案排程,並以「採購IC板」會計項目按月作帳,藉此掩藏行賄款項。迄查獲日止,宋瑞展共收受31個月,合計總額1178萬元。
檢方認為,劉男等人長期以集團式管理經營數間賭博性電子遊戲場,買通市府權責單位稽查人員、賄絡司法警察機關人員,致使國家管控機制全面失靈,對社會治安造成莫大危害,均請法官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並查扣犯罪所得12億2484萬8700元。
而宋瑞展身為警職人員,竟淪為賭博業者「旗手」,從中獲取每月數十萬元賄賂,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嚴重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應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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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就宋瑞展續行羈押部分,法院考量宋涉犯貪汙治罪條例10年以上重罪,且屢次供述內容有出入,加上宋位居警界高位,子女均在海外,恐有逃亡之虞,今日下午裁定延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