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8日上午,台中一名女子於福科路、福安路口,當街用四肢爬行過馬路,詭異舉動引發民眾關注,就在女子要爬到路中央時,因有汽車要左轉,見狀按喇趴示警,女子才起身由對面男子開車接走。而過程被拍下PO網「社會事新聞影音」,對此警方表示,目前未接獲報案,但女子之行為已觸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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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有網友指出,女子疑似跟男子發生爭執,男方要求女子用四肢「狗爬」過馬路,並在對面看的女子爬行,之後因有車輛要左轉按喇趴,才結束這詭異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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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在交通頻繁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依法開罰500元,但目前尚未接獲報案,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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