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上路最重罰3600元!11/30「1交通新法」寬限期結束 車主注意了

▲台灣的「電動自行車」已經走入歷史,並全面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且從今年從11月30日開始新法寬限期結束,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示意圖/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4-09-28 14:14:41
台灣的「電動自行車」已經走入歷史,並全面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且從今年從11月30日開始新法寬限期結束,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若車主未依規定在期限內掛牌,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提醒車主盡快辦理相關手續,避免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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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學生、婆媽常騎乘的電動自行車走入歷史,未來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且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圖/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掛牌才能上路!相關規定一次看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早已頒布,而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也將在2024年11月29日到來,使用中的微型電車也必須全面掛牌、投保強制險。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

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可處以新台幣1,200~3,600元罰款,若騎乘未掛牌電動二輪上路,也會直接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如果是未經審驗合格的車輛,還會被直接沒收。

此外,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上路規定還有幾項特殊的事項,包含不得載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且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

▲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不得載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5公里,且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圖/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差別在哪

「微型電動二輪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只能透過電驅動車子前進,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

▲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差異。(圖/台東監理站)
微型電動二輪車如何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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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記得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

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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