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離岸風電國產化如何解?能源署:台歐有共識盡速解決爭端

▲能源署基於互信原則無法談論內容,但透露台灣、歐盟都有共識能快速解決離岸風電國產化,避免進入曠日廢時的訴訟及爭端解決。(圖:unsplash)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2024-09-23 20:16:47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屢屢出現波瀾,其中世界貿易組織(WTO)對於離岸風電國產化爭議進度直接影響到未來開發進程。經濟部今(23)日開會邀集風電開發商,經濟部能源署基於互信原則無法談論內容,但透露台灣、歐盟都有共識能快速解決爭端,避免進入曠日廢時的訴訟及爭端解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歐盟7月向WTO告狀,針對台灣政府強制離岸風電國產化比率提出爭端解決,經濟部9月中旬將組團赴歐盟諮商。

經濟部今日邀集各方離岸風電開發商,一方面釐清各廠商開發上的疑難雜症,一方面也是說明與歐盟溝通狀況。

能源署會後表示,此次會議重點是要說明9月中旬赴WTO報告後的進展,強調基於互信原則,與歐盟相關諮商結果需要保密,無法提供更詳細資訊。

但能源署透露,無論是台灣政府或歐盟都相當有善意,且迫切希望能盡速解決問題,雙方都不希望最後進入到訴訟或爭端解決,否則過程曠日廢時,將讓台灣離岸風電開發停滯1年半。

對於下次開會時程,能源署表示,上次是我國官員前往歐洲當面會議,而因為雙方溝通狀況融洽,因此接下來將會密集召開工作會議,考量到成本將會採視訊開會,開會時間就按雙方有共識時間開會。

WTO對於我國國產化政策可能會產生變化,影響到區塊開發第2階段(又稱3.2)廠商在11月11日簽約意願。能源署則說,3.2與WTO談判結果不應有直接連結,因為也無法確定具底共識何時出爐,因此風電廠商目前仍須按照表定的11月11日遞交行政契約。

原本目標要在2026年至2027年完工併網的區塊開發第1階段(又稱3.1)去年8月已簽訂行政契約,但據悉絕大部份廠商動態不明,導致經濟部今年4月必須要忍痛將併網時間延後1年,改為2027年至2028年,但仍無助於工期進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今年8月完成選商的3.2,則預計11月11日簽訂行政契約。但許多廠商因無法取得銀行融資,再加上歐盟向WTO提告我國國產化政策違反公平貿易,影響到廠商如期簽約意願。

對此,經濟部緊急邀集離岸風電開發商,希望能夠盡速釐清各項開發問題,爭取準時併網。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