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公海巡護任務!海巡署艦隊分署巡護7號巡護船啟航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巡護7號巡護船由高雄啟航,執行公海巡護任務。(圖/海巡署艦隊分署提供)
記者黃守作/高雄報導-2024-09-21 00:59:00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7號巡護船於20日,由高雄港出發,到中西太平洋公海,執行今(113)年第3航次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海巡署主任秘書黃世賢轉達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叮囑執勤同仁,除圓滿完成公海巡護任務外,務必注意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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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主任秘書黃世賢(前排右3)及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前排左3)登上巡護7號巡護船,期勉執勤同仁,除圓滿完成公海巡護任務外,務必注意執勤安全。(圖/海巡署艦隊分署提供)
海巡署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7號巡護船今(20)日啟航,海巡署主任秘書黃世賢、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直屬船隊隊長李松樵等人,登上巡護7號巡護船,慰勉執勤同仁的辛勞,並頒發加菜金,以提升同仁士氣,黃世賢並轉達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叮囑執勤同仁,除圓滿完成公海巡護任務外,務必注意執勤安全。

▲海巡署主任秘書黃世賢(左)頒發加菜金,以提升同仁士氣。(圖/海巡署艦隊分署提供)
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巡護7號巡護船此航次遠洋巡護任務,預計於10月24日返回高雄港,共計35天,全程將與漁業署保持密切聯繫,掌握我國遠洋漁船作業動態,並視海域情勢發展及漁船作業情形,彈性調整巡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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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德成說,此航次護漁主要任務,是到中西太平洋作業漁區(WCPFC),依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及因應國際趨勢現況,落實國際漁業責任制,並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漁業巡護工作,執行管轄及登臨檢查之權利與義務,加強查緝違規作業漁船,維護我國漁船在中西太平洋公海作業之漁業秩序及提供公海上急難救助等相關事項。

海巡署主任秘書黃世賢指出,公海巡護不僅代表我國強化國際參與,善盡國際社會責任,落實公海漁業資源養護管理,也是我國遠離歐盟IUU(非法Illegal、未報告Unreport、不受規範Unregulated)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Yellow Card)重要關鍵,同時也藉此機會慰問我國遠洋作業漁船,轉達政府的關懷溫情,以海上安全維護移動城堡之姿,確保我國公海作業漁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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