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所指明的繼承人、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再度槓上大哥張國華,在打贏遺囑官司提告張國華等5人背信,對此,長榮集團今(20)日稍早發出聲明,批張國煒切勿得寸進尺,影響長榮集團的穩定經營以及轄下上市公司股價,而應盡早止息訟爭。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最高法院判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將遺產留給「四子」張國煒的遺囑有效確定,張國煒18日提告大哥張國華等5人背信,控違背張榮發遺囑,並於近日接受部分媒體聯訪,不僅還原兩年前長榮家變,兄弟之間結盟後又倒戈的始末外,甚至表示自己不爭經營權,要的是公義,喊話張國華「爭的是該屬於我的東西,不要霸占」。
張國煒再度槓上大哥,長榮集團今日稍早發出3點聲明。首先,集團表示,「長榮集團總裁」的頭銜身分,為1993年3月由張榮發所創設,雖然張國煒一度曾於2016年2月18日以時任長榮航空董事長身分在長榮航空自行宣布擔任集團總裁,爾後又因大股東家族共識而將此職稱永遠留給創辦人,各公司秉持公司治理原則,由專業經理人妥善經營,績效有目共睹。
第二,長榮指出,張國煒表示4位遺囑執行人未選任其作為巴拿馬長榮國際的公司負責人即是違背遺囑的說法,顯然刻意忽略巴拿馬長榮國際僅單純為長榮海運體系其中一家公司的事實,而觀諸長榮集團轄下各公司章程,均未設有「總裁」乙職的職銜。
巴拿馬長榮國際於1975年設立登記時,即於章程中規範「Permanent President」的公司負責人一職,而張榮發是於1993年始創設「長榮集團總裁」名號。長榮強調,兩者職銜身分截然不同,張國煒卻企圖將兩者混為一談,罔顧公司章程體制與企業運作事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三,長榮表示,在張榮發辭世後,4位遺囑執行人為確保海運業務遂行,依循集團旗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指定張國華先生擔任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及Permanent Director,此業經巴拿馬當地主管機關依相關文件完成公司登記程序。
張國華為巴拿馬長榮國際現行有效的合法代表人,依法規及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包括公平配發股利給全體股東,其中張國煒也以股東身分完整受領股利,分毫不差。長榮喊話請張國煒,切勿得寸進尺、為一己私利妄圖影響長榮集團的穩定經營以及轄下上市公司股價,而應盡早止息訟爭,始為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