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任5屆的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的林銘仁,涉嫌與楊姓女助理於2009年至2016年間,以虛報人頭助理或浮報的方式,詐領超過500萬助理費,兩人雙雙遭新北地檢署聲押,今(20)日法院裁定結果出爐,林銘仁羈押禁見;楊姓女助理則是以10萬元金額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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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3歲的林銘仁連任新北市第1、2、3、4屆議員,深耕土城地區,其父林阿坤也是前台北縣議員,從政超過40年。新北地檢署19日到新北市土城區、樹林區、台北市萬華區等議員服務處、林銘仁住處等7處地點執行搜索,當場查扣筆記、帳冊等物,帶回林銘仁、楊姓女助理,以及林男、林女、李男、李女、蘇男等5名親友或助理,以及證人3名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定林銘仁、楊姓女助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 1 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蘇男等5名被告則諭知3萬元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