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違憲嗎?憲法法庭12名大法官經歷5個月評議,今(20)宣判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適用的犯罪類型及要件。根據法務部指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主張死刑審判嚴謹。而該起判死定讞的殺人犯是今年42歲的沈文賓,當年為找離家的老婆,竟夥同弟弟擄走妻舅潘姓女友及其呂姓友人,溺殺2人後再棄屍於新北三峽區恩主公醫院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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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憲法法庭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稍早在
臉書幫忙劃重點,就是「刑罰若是唯一死刑,違憲;死刑案件須有言詞辯論,死刑案件須強制辯護,審判須提高程序嚴謹度;心智缺陷障礙應有特殊審理程序,在制度完善前不應判處死刑」。林志潔一 句話總結,「
簡言之:慎死、完備程序但不廢死」。
根據法務部在憲法法庭中主張,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就是今年42歲的殺人犯沈文賓,在2012年底犯下的「三峽恩主公醫院雙屍案」。
事件起因是,沈文賓因家爆導致妻子離家,和住在鶯歌的弟弟沈文夏一起到妻子宜蘭娘家找人,但沒找到老婆,兄弟倆竟然擄走妻舅經營檳榔攤的潘姓女友及其呂姓友人,因無法從2人口中問出妻子行蹤,竟將兩人受害者按壓進灌溉水溝溺殺,再棄屍恩主公醫院停車場。
沈文賓6度判死 廢死聯盟:他只想讓太太出席父親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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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更四審,認沈文賓犯行重大、教化可能性低,共18位法官判死,判六次死刑。2020年3月31日最高法院認為,沈教化可能性的鑑定,無關死刑判決結果,為符合罪責原則及實現司法正義,死刑確定。其弟沈文夏則是無期徒刑。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聯盟)曾在官網揭露
沈文賓的故事,寫道沈文賓是家中長男、長孫,更是婚姻中的傳統丈夫,「夫妻爭吵看似尋常,為何這次他非得找到她不可,繼而將怒意傾嫁於無辜的旁人?
沈文賓說,他只是想讓太太出席父親葬禮;這是她身為長媳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