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搶親大戲持續延燒,台新金今(13)日稍早發布最新聲明表示,與新光金的合併案時程清楚、工具透明,且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控中信金任意宣布二階段收購價,籲主管機關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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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最新聲明首先提到,與新光金控合併案是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此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的期待,合併完成後的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
台新金表示,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方式,也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的期待,然而,以公開收購的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也不利台灣金融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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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金金分離」的疑慮,台新金指出,法有明文規範,公司負責人的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外,台新金強調,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也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合併案的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
最後,台新金表示,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的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但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的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的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