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去年被旅法網紅指控早年對17歲的她強制猥褻、性騷擾,震驚各界,另一名「K小姐」透過她控訴,2006年被黃子佼邀請去住處拍泳裝照,最後遭對方強制性交得逞,手法如出一轍,不過台北地檢署昨(11)日對該案以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身為吹哨人,旅法網紅發文痛訴:「早晚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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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法網紅指控黃子佼一案,今年4月北檢查無客觀事證,加上女方和解後撤告,予以不起訴,而K小姐案件,檢察官勘驗黃子佼因另案查扣的隨身碟內容,沒有發現如證人所述關於K小姐轉述的相關影像,缺乏足夠對黃子佼提起公訴的證據,同樣不予起訴。
對於黃子佼再度全身而退,旅法網紅昨天先是在IG限時動態表示:「之前大家關心的K小姐事件,今天判決(應為處分)出來了!證據不足不起訴。」不久再以中法語發文寫下:「LA JUSTICE SERA RENDUE(正義終將得到伸張),早晚會有報應!」
黃子佼爭議始末 誘拍泳裝照再性侵、吹哨人:K小姐至今身心受創
回顧K小姐事件,旅法網紅4月發文,請大家不要忽略還有一位女孩(K小姐),17歲時被誘導赴黃子佼內湖住家拍比基尼照,期間趁機猥褻、性侵害,「我也持續有跟那位女孩聯絡,但對方身心靈受創嚴重,目前還在看身心科,連自己的孩子都無法全心全意照顧。」
旅法網紅稱被害女很善良,當初要去地檢署具結時,女子還問她需不需要假髮,可以送過來,「我們素昧平生,但她卻願意對我伸出援手!」
此外,旅法網紅當時說,本件K小姐向黃子佼提告強制性交罪的案件結果尚未出爐,「黃子佼的說法是『是為了藝術而做的合意性交』。」怎料,如今本案被檢方認為黃子佼的隨身電磁資料沒有任何可疑證據,與K小姐、證人的陳述有出入,便以罪嫌不足為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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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德高望重、形象優質的金鐘主持人黃子佼,去年6月被旅法網紅披露強吻當年17歲的她,並以藝術之名誘騙拍攝裸照,貼文發布後,後續收到數名受害者私訊,痛揭遭黃子佼侵犯的不堪過往,黃子佼後來自拍影片,除了道歉也承認犯案,沒想到,今年4月又被搜出隨身4TB硬碟有7部未成年少女裸露的私密影像,讓他名聲澈底崩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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