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以高薪為誘因招募共犯從事洗錢、匯兌等不法情資,並透過網路徵才或由機房成員招募親友加入,且在高雄、桃園、台中等地成立無人機房與居家上班水房,短短2年內,洗錢金額已逾越南盾9兆餘元,換算新臺幣約120億元,警方獲報後除成立專案小組也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主嫌房產2處約新臺幣4,500萬,以利追徵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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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接獲線報,李姓主嫌(41歲)以高薪為誘因招募共犯從事洗錢、匯兌等不法情資,遂與偵二隊、偵五隊、偵六隊、偵八隊、林園分局、鼓山分局、小港分局、仁武分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發現,主嫌透過網路徵才或由機房成員招募親友加入,利用「高薪、輕鬆、免經驗」工作號召年輕人,協助境外博弈或資金盤網站轉帳不法金流,並以境外帳戶層層轉帳躲避查緝,進而從中抽成牟利。
且該集團甚至透過自動化程式簡化人工作業,初步估計該集團2年內,經手賭博網站入金、出金洗錢金額已逾越南盾9兆餘元,換算新臺幣約120億元,警方另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主嫌房產2處約新臺幣4,500萬,以利追徵犯罪所得。
同時,該賭博洗錢機房集團成員為避免警方追查,分散據點並實施居家辦公,避免遭警方一網打盡,惟經專案小組蒐證多時,在高雄、桃園、台中等地同步執行10處以上地點搜索,一舉破獲無人機房與居家上班之水房客服人員,逮捕現場操作洗錢、轉帳工作之機房成員。復經警方持續蒐證,溯源追查,陸續追查金主、系統商、地下匯兌業者等共犯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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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刑大科偵隊隊長林建均表示,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打詐四法,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於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嚴重財產損害,為符完整評價行為惡性,故提高法定刑,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洗錢金額達一億元以上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相關法令之沒收範圍擴大,強化嚇阻洗錢犯罪力道。
林建均也提醒民眾,現今機房或水房集團多以工作輕鬆聘用年輕人從事不法行為,在此呼籲國人,求職時務必小心謹慎,多方求證,勿因一時貪念,從事非法工作、誤入歧途,觸犯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