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弊案中涉嫌收賄、圖利,高等法院4日撤銷台北地院將他無保請回的裁定,北院今(5)日下午2時正式召開羈押庭,5點15分出爐法官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針對民眾黨在新聞稿中指出京華城之容積蔣市府認為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北市府回應表示,京華城辦理過程,符合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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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在柯文哲遭羈押後發布新聞稿表示,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審議」,並非由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一人所決行;且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2024.1.24﹚,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
民眾黨指出,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法官諭令卻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對此,台北市政府回應表示,市府查看京華城辦理過程,符合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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