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弊案,北院今日二度召開羈押庭,結果呈現大逆轉,由前次無保請回變為收押禁見。英媒BBC第一時間也以「先放再捉」來形容柯文哲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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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次羈押庭結束後,台北地方法院宣告,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北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英媒第一時間也以「同一法院相隔三日先放再捉」報導此案,指出京華城案在台灣地方法院再次反轉,這次推翻了自己此前的決定,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不過,報導也引述曾參選立委的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特聘教授林志潔的說法指,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碼事。看過多個雖然進行羈押、但最後無罪的案例,目前整個司法程序還在非常初步的階段,連起訴都沒有,後面尚有很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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