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董事會8月份通過和台新金合併案,預計10月9日舉行股東臨時會討論,豈料合併案卻傳出內鬼風波,遭爆是「假合意合併」,涉及背信等罪。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現台新金董董座吳東亮親口承認新光金4董事是他指派,因此新光金當時才接受台新金開出比中信金更差的條件合併,嚴重損及新光金股東權益。錄音檔也曝光成為關鍵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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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鏡週刊》報導,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控擔任董事長,彭雪芬則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新勝公司則獨資成立新柏公司,新勝及新柏共持有新光金3.006%股票,後續新柏再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到新光金擔任董事,換句話說,吳東亮和彭雪芬夫婦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明顯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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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舉行股東會時,非新勝公司董事的吳東亮卻在場,有股東詢問新勝如何選派魏寶生等4名董事進新光金時,新勝的股東也是新柏公司董事長的吳東勝表示:「是也麻煩台新那邊幫忙大家來研究」,不過話還沒說完,吳東亮就急表示「與台新無關啦,是我個人啦,我是大股東的身分。」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吳東亮強調指派董事到新光金與台新金無關,但他承認新光金的法人董事是他個人決定。而目前台北地檢署已接獲相關錄音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