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檢方舉證無法認定嫌疑重大 北檢最快下午提抗告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為京華城弊案遭檢方聲押禁見,法官今(2)日凌晨3點以「犯罪嫌疑不重大」等理由,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最快於下午提出抗告。(圖/記者葉政勳攝,2024.09.02)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2024-09-02 13:20:08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為京華城弊案遭檢方聲押禁見,法官今(2)日凌晨3點以「犯罪嫌疑不重大」等理由,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最快於下午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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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市長任內,將京華城案將土地容積率提高至840%遭質疑涉嫌圖利,昨天凌晨柯文哲被移送北檢,由於他拒絕夜間偵訊,雖檢方提出休息後再訊問,但仍遭柯拒絕,因此檢方認定柯文哲涉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串證之虞,若未完成偵訊即離去,可能使案情不明,故諭知當庭逮捕柯文哲。

事後柯文哲向法院提審,昨天上午遭台北地院駁回,檢方則在重開偵查庭後聲押禁見柯文哲,今天凌晨法院指出,因柯文哲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相關專業,依據目前檢察官提出的卷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也尚未達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裁定無保請回,對此,台北地檢署將提出抗告。

法院裁定書指出,檢察官是以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予以聲押,此案的關鍵點在於,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的作法,20%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的情形,已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可證,亦即此容積獎勵,確實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是否明知此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不過法官則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其自身也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沒有依據。

法官指出,依目前卷證資料,檢察官所提出的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法官認為,柯尚未達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也因此不能認定,柯對於前副市長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明知該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意即檢方提出證據,尚無法證明柯「犯罪嫌疑重大」,因此予以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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