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去年7月舉辦「和聯境金虎爺會十週年」廟會活動時,發生爆炸事件,導致29人受輕重傷,事後警方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一名趙姓男子(41歲)將自製爆裂物放在舞台附近垃圾堆,隨後再遙控引爆,法院審理後,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判處趙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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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事發經過,去年7月15日嘉義市盛大舉辦「和聯境金虎爺會十週年」廟會活動,不料晚上9時56分許嘉義市金山路和大同路口突然發生爆炸,嚇壞在場民眾,全案共有29位民眾受傷,其中7位民眾因遭玻璃穿刺傷或燒傷住院,年紀最小傷者年僅2歲,另有一名13歲少年遭鐵片刺穿腹部後插進脾臟及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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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封鎖現場調查後,認為事發原因不單純,經嘉義市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分局、刑事局組成專案小組查訪、蒐證,發現一名趙姓男子曾將自製爆炸物帶到活動現場,並用遙控方式將其引爆,搜索其租屋處後,扣得多把長槍、十字弓及數種化學品。
法院審理後,認為趙男為預謀無差別隨機攻擊,除犯罪手段兇殘外,犯後又多次狡辯、態度不佳,因此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