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坦言拿了三分之二選舉補助款7380萬入袋,又證實拿4300萬現金購置立院附近商辦引發熱議,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解鈴還須繫鈴人,表示這件事情解套並不難,最容易的方式,就是把補助款捐還給民眾黨,讓商辦恢復作為黨產使用,柯文哲只要證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如此於法於理,都還是留給自己一些空間,選舉補助款終究是政黨與候選人的事情,相信柯文哲會做出最有智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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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表示,柯文哲被爆總統大選選舉補助款,被拿來用於購買在台北市的個人辦公室,引起綠營群起圍攻,持續鋪天蓋地要把柯文哲與白營往死裡打,認為利用選舉補助款購買私人辦公室,確實不符法律意旨,但是柯文哲並不是沒有轉圜餘地。
王鴻薇說,事實上,選舉補助款的使用,在不同的選舉規範都不一樣,像是縣市首長、立委等,是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3條規定,「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日後30日內,由選舉委員會核算補貼金額,並通知候選人於3個月內掣據,向選舉委員會領取。」是給予候選人本人,而且並沒有規定款項用途。
而總統大選適用的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很明確選舉補助款對象是政黨,也一樣沒有規定政黨該款項的用途。也許有人會說,如果民眾黨就是要送給柯文哲難道不可以嗎?這當然沒問題,只是這就會涉及到贈與的問題。
王鴻薇說,法規上給予的對象不同,才是綠營攻擊的道德盲點,所以民進黨前立委賴品妤可以拿補助款去買車子自用,民眾黨柯文哲不能買個人辦公室,這也是為什麼我會質疑蔡英文如用總統選舉補助款成立「個人」基金會,應該也要用同樣標準被檢驗。
王鴻薇說,可以想像,在柯文哲角度過去選舉經驗來看,他的行為很有可能不是故意觸法,而是因為經驗不足。這件事情解套並不難,最容易的方式,就是把補助款捐還給民眾黨,把商辦還給民眾黨,恢復作為民眾黨的黨產使用,柯文哲只要證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如此一來於法於理上,都還是留給自己一些空間,解鈴還須繫鈴人,選舉補助款終究是政黨與候選人的事情,相信柯文哲會做出最有智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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