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政府機構、車站、觀光景區停車場設有婦幼專用停車格,只要掛有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證就可以停。不過,因過去有民眾將停車證印製圖示誤認成加油槍的情況,為了增加辨識度,交通部修正「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更新標誌與圖示,新版預計最快在9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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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過去有民眾反應不能理解現行圖示汽車圖像,甚至誤認為加油槍。新版孕婦及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標誌則為台灣設計研究院去年推動公共圖標計畫成果,以中性且國際接軌,並導入人本思維來優化現行圖示,以「通用性、簡單性、一致性、視認性」為原則加以更新。
交通部表示,停車位識別證圖示參考地方政府意見及使用情境設計,由於識別證經常夾在擋風玻璃內側,因此在執勤查驗身分時,有效日期時常發生被遮擋、不利查看的情況。因此,新版本將重要資訊調整到識別證頂部,且圖形與背景以有良好對比性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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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現行已設置標誌或已印製的識別證,交通部表示,現行識別證仍可繼續使用,新增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製標誌及識別證則應適用修正後規定。考量預告期間有針對孕婦今子車位標現現行粉紅內容辦法後續法制作業,預計9月起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