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被起訴,桃園地院27日晚間召開羈押庭,經4小時的移審庭庭訊,於凌晨1時30分完成評議,鄭文燦以28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鄭文燦以1小時湊齊了保釋金,28日清晨5時2分完成具保踏出桃園地院,鄭文燦全程面無表情、白髮蒼蒼,低調不發一語,直接走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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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間27日晚間9時30分,桃園地院開移審庭,28日凌晨1時30分評議結果出爐,裁定鄭文燦依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被告廖家興依60萬元交保、廖力廷依25萬元交保、廖俊松依110萬交保、侯水文依20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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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時41分,鄭文燦大哥鄭文彬親自攜帶登機箱及紙袋進入地院,在3時14分再度攜帶登機箱及紙袋入院點交金額,約5時點交金額完成,鄭文燦同律師於5時2分踏出地院門口,只見鄭文燦身型消瘦不少,面無表情、不發一語與鄭文彬搭乘車輛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