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借貸平台又出事!傳啦啦隊女神也受害 專家提醒民眾自保之道

▲傳出啦啦隊女神謝凱蒂投資16%高利借貸平台「好樂貸平台」上千萬元,該平台卻未正常發放利息,疑似會血本無歸。(圖/謝凱蒂IG)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4-08-27 18:12:10
市場傳出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好樂貸平台」暫停上架新案,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謝凱蒂投資也受害。對此,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副教授兼主任、也是消基會董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林盟翔今(27)日受訪時表示,任何透過科技或網路方式進行交易,消費者應仔細評估與檢視業者營運模式的真實性及風險性等消費者保護措施是否完備,再依據適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相關交易或投資,以保障自身權益,同時也能消弭詐騙的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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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盟翔表示,P2P平台是依據我國民法規範,提供資金借貸及債權轉讓等資訊中介及媒合相關金融服務,但平台業者並非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金融特許事業,因此其所提供的相關金融服務,不得有涉及吸收大眾資金,或發行有價證券等金融特許業務的行為,即平台不可以有「收受存款」、「收受儲值款項」、「發行有價證券」及「發行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金融法規的特許行為。

不過,金管會在2023年10月19日發布「網路借貸平台業務事業指導原則」,P2P平台業者應注意的風險與控管機制,對於不法行為的防制,P2P業者應有避免借貸款項遭挪用及防範詐欺、洗錢或資恐等不法行為措施,並提供相關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債權真實性確認機制、個人資料保護、資訊揭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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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林盟翔說,如果消費者接觸的p2p業者,對於風險與控管機制與上述指導原則有違,就要特別小心該平台是否涉及不法以及相關投資會有血本無歸的可能。

他也提醒,利用金融科技中性進行詐騙的行為層出不窮,無論是虛擬資產或p2p,本質都是金融的創新發展,有助於普惠金融之實踐。雖然相關指導原則有上述的消費者保護機制,但消費者應先掌握自己財務能力不貪心,對於任何透過科技或網路方式進行交易時,應依據上述或其他主關機關已公佈的指導原則,或規範仔細評估與檢視業者營運模式的真實性及風險性等消費者保護措施是否完備,再依據適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相關交易或投資,以保障自身權益,同時也能消弭詐騙的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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