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選舉假帳風波風波尚未落幕,今天又傳出柯文哲以選票補助款買辦公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爆料柯文哲5月以個人名義,以4300萬元買下立法院48.76坪商辦。柯文哲則稱是參考其他候選人例子,用這筆錢設個人辦公室,是長期要用的,但隨即遭蔡英文辦公室打臉,指蔡英文從不曾用選舉補助款購置不動產,無論是登記於個人或基金會名下,基金會和卸任辦公室都是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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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規定,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1/3以上者,應補助其競選經費每票30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但總統與一般公職的規定又不同,《總統選罷法》規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的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一般公職則無此項規定。
這樣的差別其實不難理解,一般要選縣市長、立委或議員,只要符合消極資格就能登記參選,而總統若無跨越門檻的政黨推薦,就必須要大費周章的通過連署取得參選資格,就像去年的郭台銘一樣。所以總統候選人的參選資格,政黨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但即便有了政黨推薦,總統候選人仍是選戰中最關鍵的角色,選舉過程中也必須要負擔大部分的競選費用,所以總統候選人這筆費用的支配仍有相當大的決定權。而民進黨也的確如柯文哲所言,這筆錢由黨留用1/3,其餘2/3交給總統候選人,但一般都會選擇做公益用途,2012年蔡英文的補助款就用來成立「小英教育基金會」,今年賴清德的補助款則分成3份,一份回捐給黨、一份捐公益,一份提供創黨、建黨黨員生活弱勢照顧及年輕黨工出國歷練深造。
國民黨對這筆錢沒有明確的規定,1996年李登輝、連戰搭檔參選,選後補助款成立「李連基金會」,2000年連戰、蕭萬長搭檔參選,補助款先回捐國民黨,再由黨中央加碼出資成立國民黨智庫。馬英九兩次的競選補助款,根據2015年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的說法,都是由國民黨領取,並列如國民黨的財務決算書中;今年侯友宜的補助款也全數捐給國民黨中央。
根據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今年1/18的說法,柯文哲的選舉補助款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費用,包括政黨、立院黨團與地方經營,柯文哲計畫要全台走訪蒐集民意,也會將部分用作公益使用。但如今顯然與當初的說法有不小的出入。
選舉很花錢,候選人選後用這筆錢來補選舉的開銷,也說得過去,況且政治人物一般並不會只選一次,即便落選也要養幕僚和日常的運作,為下一次的選舉做準備。但一般的情況下通常是成立基金會,直接放口袋畢竟不太好看。
柯文哲以往對政治人物成立基金會的作法嗤之以鼻,說「錢就像魔戒,掛上去就捨不得拿下」,但如今柯文哲也成立了「台灣眾望關懷基金會」。但柯文哲這次甚至未將競選結餘款「捐」給基金會,而是直接以個人名義購買辦公室,這幾乎是理所當然的把這筆錢當成個人所得了。
這樣的作法並不違法,但道理上卻說不太過去。眾所周知,柯文哲這次選舉募款非常踴躍,應該沒有花到太多自己的錢,如今卻將得票補助放進口袋,等於是靠選舉賺錢。
當然,民眾的捐款未必就一定要拿來補選舉的窟窿,也可以用做未來的經營,同樣也符合支持者的期待。但若依照這個邏輯,柯文哲應該把所有的錢都拿來徐圖2028年大選,而不是用來購買不動產。日前黃珊珊曾在民眾黨善後小組記者會中說過,選罷法不許候選人用競選經費買「胖卡」,其實也是相同的道理。
正如蔡英文辦公室所言,一般政治人物成立的基金會通常都是租用辦公室,很少聽過會買辦公室的,因為這類基金會的實質目的,無非是為了能讓政治人物更上一層樓,而非像公益基金會那樣要長久經營,若基金會主人落選,空有一個辦公室又如何?
近來柯文哲不斷因為木可、陳佩琪自稱借用人頭又改口的智堯公司和看1.2億豪宅惹議,如今又證實拿選票補助款置產,柯家把錢看得越來越重、越來越不避諱。這樣的心態,似乎是對2026的民眾黨、2028的大選,都已經沒有抱太大的期待了,才會急著將所有能到手的政治紅利「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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