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被指控論文抄襲,向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提告加重誹謗,翁達瑞獲不起訴處分後,自訴告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院昨判高虹安10個月有期徒刑。媒體人黃揚明直言,誣告罪要成立就已經很困難了,高竟然還能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可見「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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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21日在節目《52直播間》說,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引用的是期刊,是他自己的作品,論文主題也是他自己在期刊文章上的延伸,內容重複很正常,且高虹安的論文與學位都沒有被學校撤銷,代表在學術上並沒有問題,但法院卻直接認定抄襲,而不是由學倫會等機構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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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說,誣告罪要成立都很困難,高虹安不但被判有罪,還不能易科罰金,這真的很罕見、很離譜,高虹安可能因為得罪台北地院,導致有些法官對她有偏見,「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