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嫌詐領助理費,南檢21日發動搜索其立院辦公室及永康服務處,傳喚15名嫌疑人、4名證人到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認定林宜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今(22)晨5時諭令100萬交保、限制出海、出境,黃姓辦公室主任則聲押禁見,今天將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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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林宜瑾擔任過6屆議員,目前為第2任立委,本案主要針對台南市改制後的第一至三屆市議員任內,所涉嫌詐領的助理費進行偵辦,檢調傳訊全部實際以及掛名的助理,同時也傳訊包含林宜瑾與其親友共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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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11時起,檢方同步分兩個偵查庭訊問林宜瑾、黃姓主任,歷經約6小時,直至今天清晨5時,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宜瑾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交保100萬元,並限制出海、出境,黃姓辦公室主任同樣犯貪汙、偽造文書罪嫌重大,並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其餘5位關係人交保,其中包括劉姓、張姓、蘇姓、黃姓及吳姓被告,交保金額分別為10萬元、7萬元、5萬元及兩位3萬元,另有8名被告及4名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