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間,台中一名就讀高二的李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9天之內盜領逾300萬元,台中地院一審判處9年,李男得知急忙提出抗告,主張自己只是基層車手,卻被重判9年徒刑,相當於殺人、販毒量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4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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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李男於2022年4月間,當詐騙集團車手,9天內盜領逾300萬元,共有成51人受害。台中地院一審,以51次加重詐欺犯行論處,每案各判1年1月至1年6月不等,宣告刑達62年2月,犯罪酬勞5萬多元宣告沒收。
李男入獄執行後,台中地檢署向台中地院聲請宣告執行9年,台中地院發文請李男陳述意見,但李男未發表意見,法官便直接採納檢方建議,裁定判處9年徒刑。李男得知後提出抗告,主張自己只是低層車手,僅拿到5萬多元不法報酬,卻被依相當於殺人或販毒的刑期判刑,有失公平正,台中高分院二審撤銷,改裁定4年10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