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貧富差距縮小,您感覺的到嗎?根據主計總處昨(16)日公布的112年家庭收支調查,每戶可支配所得最高20%家庭與最低20%家庭的差距縮小到6.12倍,較111年減0.03倍,為109年來、近四年新低,也是6年來首次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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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主計總處的調查112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中位數為96.1萬元。112年全體家庭所得總額計為13兆1608億元,年增4.3%;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3.7萬元,年增2.5%,每人平均數40.7萬元,增4%。若以中位數衡量,112年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96.1萬元,年增2.2%,每人中位數為34.9萬元,年增3.7%。
此外,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6.12倍,每人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3.81倍。主計總處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112年最高20%家庭每戶230.2萬元,年增2.6%;最低20%家庭每戶37.6萬元,增3.0,差距6.12倍,較111年相比減少0.03倍,而最高與最低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即為家庭所得貧富差距,據以觀察分配不均狀況。
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112年最高與最低的兩組差距6.12倍,是六年來首降、近四年距離最拉近。所得差距縮小,陳淑姿指出,包含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育兒津貼等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作法,都有助縮減所得差距。總計112年家庭與政府間之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37倍,如不計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49倍,較111年減0.0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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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去年全體家庭消費支出總計7兆8551億元,年增5%,平均每戶消費支出86.1萬元,年增3.2%,平均每戶儲蓄27.5萬元,年增0.5%。
而就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和其他燃料占24.1%為最高,其次醫療保健支出增至17.7%,反映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另食品飲料及菸草則占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