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中清路段車流量大,常有改裝車輛呼嘯而過,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品質,不堪其擾,警方列為取締噪音車重點路段。日前一名謝姓男子因所騎乘機車排氣管噪音過大而遭員警攔停檢查,依程序進行噪音車通報,同時,謝姓男子滿臉酒氣且拒絕接受呼氣酒精檢測,員警當場掣單舉發酒駕拒測累犯及無照駕駛,一次開罰新臺幣38萬4千元,並扣車扣牌,損失相當慘重,耍帥改裝的代價相當慘痛,大嘆「早知道就不改裝排氣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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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警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所長何永州與警員洪瑞麟於113年8月10日13時許,在北區中清路及北平路口鎖定一輛多次遭通報噪音的重機車予以攔停,駕駛人謝男(66年次)遭警攔停後眼神游移,藉著抽菸壓抑緊張情緒,並不斷質疑員警為何無故攔查,員警告知其機車排氣管聲音過大,是加強取締的噪音車目標,且員警發現謝男面色潮紅,渾身散發酒氣,懷疑有酒後駕車情事,謝男聲稱自己患有結膜炎,眼睛才會看起來紅紅的,並無飲酒情事,惟面對實施酒測的要求時,卻不斷使出拖延戰術,試圖規避酒測,最後才放棄掙扎選擇拒測。
員警查出謝男已是二度酒駕拒測,員警當場開罰36萬及無照駕駛2萬4千元,該部車輛予以移置保管,須繳清罰鍰才能領回,車牌吊扣期間的2年內亦完全無法使用,另外,改裝排氣管噪音超標部分,員警一併通報環保局,之後謝男還得面臨環保局檢驗裁罰,慘痛的代價讓謝男直呼倒楣,大嘆「早知道就不改裝排氣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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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民眾勿任意改裝車輛或製造噪音,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車輛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任意變更車輛排氣管、消音器行為,將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可處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該分局今(113)年度於勤務中攔查、蒐證並通報疑似非法改裝噪音車輛已達3,765 件,對於取締非法噪音車可說是不遺餘力,未來亦將視轄區狀況持續規劃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行駛路段加強巡邏查察,主動攔檢非法改裝噪音車輛,以嚇阻心存僥倖者違法改裝、競速危駕,守護轄區安寧,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