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涉嫌持有及購買未成年性影像,遭北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今年7月間,北院首度開庭審理,傳喚黃子佼出庭,由於黃子佼否認犯行,主張在「新法實施前」就已下載影像,依照不溯及既往原則,應以舊法審理,並無刑責。而北院認為案件尚有查明之必要,將於8月12日下午4時二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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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北檢於去年8月間,指揮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前往黃子佼住家搜索,查扣相關電腦硬碟等證物,並約談到案說明,今年5月間,依違反兒少性剝削起訴黃子佼。而檢方持續蒐證,發現黃子佼疑似不僅持有7名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且總受害人數應超過7人,這些未成年少女都是創意私房被害者,目前已將證詞和相關事證,移請法院「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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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傳喚黃子佼出庭,但他卻改口否認犯行,並主張在「新法實施前」就已下載未成年性影像,且無重製、散布,依照不溯及既往原則,應以舊法審理,並無刑責。另外,黃子佼也主張,下載儲存影像的時間點已久,無法確定是否為檢方所舉證的影片,也提出檔案可能被修改之質疑。針對此案,明天8月12日下午4點,台北地院將二度開庭審理,屆時檢辯雙方將展開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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