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統府、行政院等機關認為國會職權修法有違憲疑慮,憲法法庭6日進行言詞辯論。針對國會調查權是否侵犯言論自由,前立委沈富雄舉自身被告例子,「6月中,憲法法庭卻有新的解釋,同樣的法律,保護同樣的言論自由,現在要連名帶姓才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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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富雄6日在節目《少康戰情室》表示,「憲法法庭一天的言詞辯論,本來雙方都沒期待會有一個結果,因為我一向認為,醫學是嚴謹的,法律是寬鬆的,因為有很多自由心證的空間」,沈富雄舉自身被告的案例,「陳時奮告我公然誹謗,我的朋友都告訴我,你最好不要說你是針對他,你說這是罵人的,要連名帶姓是罵誰?這是逃掉有罪最好的方法。」
沈富雄表示,「我聽了不服氣,君子罵人也要連名帶姓,所以我昨天收到高等法院的判決文,我是沒有罪的」,不過沈富雄說,「但6月中,憲法法庭卻有新的解釋,你在什麼時候可以罵人,第一個要有脈絡可循,再來罵人的時候,對社會公義有正面的貢獻,言論自由是保護的」,讓沈富雄驚呼「這不一樣了,同樣的法律,保護同樣的言論自由,現在要連名帶姓才保護你,你泛泛之詞,這不是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