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中市籍奧運國手為國爭光,3年前東京奧運時,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提高奧運激勵金,金牌從15萬提高到300萬元,與金門縣並列各地方政府的最高獎金額度。可惜今年台中市4名參與巴黎奧運的選手,都止步8強外,只能領取5萬元激勵金。市府表示,雖然巴黎奧運沒發出獎金,台中會繼續支持市籍的國際級好手迎接未來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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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只要在奧運獲得金牌,可獲2000萬元的國光獎金,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此外,各縣市政府也祭出獎金加碼,其中以台中、金門的獎勵金最高,金牌達300萬元。
3年前東京奧運舉辦時,盧秀燕宣布提高台中市奧運獎金,第一名從原本15萬元提高到300萬元、第二名200萬、第三名100萬、第四名50萬、第五名40萬、第六名30萬、第七名20萬元、第八名10萬元。當年楊勇緯和林真豪拿下台中首面奧運柔道銀牌與第七名,分別獲200萬元及20萬元。
今年台中市有4名選手參與,市府原本看好楊勇緯,但他在8強失利,林真豪也止步16強,參與輕艇極限激流越野賽的吳少璿、張筑涵,則在預賽止步,台中市無人進入8強,中市府的奧運獎金本屆無人可領。
雖然如此,但市長盧秀燕強調,「每一個家庭培育運動選手都不容易,參加4年1次的奧運更是無上光榮」,因此只要參賽,市府就會發給5萬元的出賽獎金。另2019年增訂的「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金」,透過每月發給充實訓練所需,藉此鼓勵台中的運動好手,給予優秀運動員最實質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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