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納管 未掛牌上路可罰3600元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圖/高雄區監理所提供)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2024-08-05 18:43:40
麻豆監理站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經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微電車納管,規定自111年11月30日起須領牌納管、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騎乘,「使用中」的車輛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29日到期,逾期未領用於道路行駛者,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請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受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麻豆監理站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僅須年滿14歲,不用駕照即可上路,但仍需遵守交通規則(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並不得載人、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及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等)。

另外麻豆監理站也說,已經掛牌的車主,車輛持續使用,也要記得繼續投保強制保險,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調中心

  • 網友呼籲修法,「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你支持嗎?

    支持,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才能有效嚇阻。
    反對,威權時代才有唯一死刑,法治國家還是應讓法官有量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