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歲的藝人王柏傑,2024年6月中與遊覽車發生擦撞,警方獲報到場發現王柏傑滿身酒氣,酒測值高達0.44毫克,訊後被依酒駕公共危險罪逮捕,檢方複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今(5)日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王柏傑經紀人回應《NOWnews今日新聞》表示:「會接受相關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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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撞遊覽車後發現酒駕 王柏傑酒測高達0.44毫克
王柏傑在今年6月18日下午,於內湖區金莊路上與轉彎欲進入停車場的遊覽車發生擦撞,現場雖然無人受傷,但警方對駕駛自小客車的王柏傑進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高達0.44毫克,當場依酒駕公共危險罪逮捕,檢方複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王柏傑於警詢及偵查中均承不諱,依據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及台北市警察局舉發通知單等,足認王柏傑自白與事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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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王柏傑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公共危險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對於王柏傑今日被起訴一事,他的經紀人回應《NOWnews今日新聞》表示:「我目前還沒有收到消息,但都會配合規定和程序出庭,也會接受相關懲罰,謝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