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離世後的遺產分配是不少家庭頭痛的問題,處理不好嚴重可能會讓家人反目成仇。一名未婚也沒生小孩的單身女子突然過世,身後留下公告現值約200萬元的房產,依法可繼承的2名哥哥因欠債未清,怕一繼承就會遭銀行查封,決定放棄,最終由妹妹全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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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近日分享該起案例,他說明往生女子沒有生育兒女,身後留下公告現值約200萬的遺留不動產以及少許銀行存款,法定繼承順序依序為父母、手足、祖父母,但因其父母已過世,而由2名哥哥和1位妹妹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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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鄭文在指出,2名哥哥有高額債務未清,一但繼承了妹妹留下的遺產,會馬上遭銀行查封追債,2名哥哥因此決定拋棄繼承權,讓小妹繼承。只是,小妹有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一度擔憂繼承不動產,可能會喪失補助。
幸好,小妹戶籍設在新北市,鄭文在協助查了相關規定,發現新北市府中低受入戶的標準是,「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不得超過650萬元」,因此小妹繼承200萬元遺產,未超過650萬元,不會影響中低收入戶的補助資格,最後也由小妹繼承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