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6月間與經紀人朱翊銘高調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區,事後檢警在孫家尋獲火藥,因此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送辦;近日刑事局檢驗結果出爐,由於火槍無動能驅使,故不符合條例中槍枝的定義,如果最後確認該槍沒有殺傷力,代表孫安佐將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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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孫安佐近期爭議不斷,先是在泰國呼麻鬧事被逮,之後又傳出攜帶「瓦斯火槍」現身北市信義區夜店;6月17日深夜,孫安佐的朱姓經紀人前往信義分局說明指出,當天攜帶的瓦斯火槍沒有殺傷力,且整個過程警方都在旁邊監控,他更強調「我們不是白痴」,該把火槍可以想成是「大型的打火機」,並不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範圍內,也沒有殺傷力。
為釐清槍枝是否具有殺傷力,日前北檢突然指揮市刑大無預警搜索孫鵬住家及經紀人朱翊銘住家,並在孫家找到火藥、匕首等物,市刑大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孫安佐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諭令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孫鵬;事後刑事局發現查扣的火槍無法點燃及發射,也沒有殺傷力,故退回原單位,詳細情形還有待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