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院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作出暫時處分判決,並訂於8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進行言詞辯論。對此,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表示,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全然師出無名;執政的民進黨則是反應過度,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挑戰」,昨非今是,就是不讓在野黨越雷池一步。游盈隆說,民進黨從黨外到執政,一路高舉「民主要制衡」的大旗,贏得多少人民的掌聲與支持;如今第三次執政,卻開始淡忘,或刻意不理「權力相互制衡」的理念,有數典忘祖的嫌疑,怎麼講都講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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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盈隆3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總統制民主的核心憲政理念是「權力分立與制衡」(Sepe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目的是避免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被同時掌握在同一雙手裡,形成專制獨裁的暴政,戕害人民自由。權力分立與制衡,是一體的兩面,缺一不可。有權力分立,沒有制衡,就像一棟房子失去主樑,不可能屹立不搖。當然,如果沒有權力分立,制衡也失去其意義。台灣現行憲政體制較接近法國第五共和的「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核心憲政理念是「權力分立與制衡」,而非「權力融合」,自然也就沒有所謂「國會優位」的問題。
游盈隆說,過去兩個多月,台灣出現難得一見的重大憲政爭議。藍白在野勢力聯手將「國會改革法案」強渡關山,最後不但完成立法,也推翻總統賴清德強力支持的行政院覆議案,現在已進入司法院釋憲階段。「我曾直言無隱地指出,這項重大憲政爭議的本質是黨爭多於理念之爭,講白一點就是高舉國會改革的大旗行政黨惡鬥之實。」然而,在野勢力矯枉過正,但並非全然師出無名;執政的民進黨則是反應過度,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挑戰」,昨非今是,就是不讓在野黨越雷池一步。「我這樣講,並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絕非廉價的折衷主義,而是有所本的。」
游盈隆舉例,一、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的明文規定,本無爭議;但要求總統現場即問即答,就背離現行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當然不宜;二、關於立院人事同意權行使,新法主張「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若違反規定得處以罰鍰等等」,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並無明顯不合理之處,應可接受才對。
游盈隆指出,關於民進黨反應過度,寸步不讓,全面否定在野勢力的修法主張,其中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有意無意中「只要權力分立,不要相互制衡」。的確,那犯了兩大禁忌,一個是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基本原理,權力分立與制衡本是一體的,不能弱化制衡,或不要制衡,有如前述;另一個是忘了「制衡是民進黨的核心價值」,從黨外到執政,民進黨一路高舉「民主要制衡」的大旗,贏得多少人民的掌聲與支持;如今第三次執政,卻開始淡忘,或刻意不理「權力相互制衡」的理念,有數典忘祖的嫌疑,怎麼講都講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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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盈隆最後表示,擾攘多時的「立院職權新法爭議」已進入釋憲的最後階段,社會大眾對釋憲結果是違憲或合憲?看來並沒那麼在意。但對廣大政界與知識界而言,憲法法庭大法官最終的審議表現仍然動見觀瞻,釋憲結果也必將對現實政治產生強烈的衝擊和影響,有關當局千萬輕忽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