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不防曬恐「快速變老、皮膚癌」!挑選防曬乳先看「3種標示」

▲夏天防曬不只為了防止曬黑,更重要的是防止肌膚受傷、抗老防癌。中國民眾為了防曬,還出現「臉基尼」這種商品。(圖/翻攝自微博)
家庭消費中心/綜合報導-2024-07-28 14:17:54
盛夏期間防曬若未落實,皮膚真的會受傷。醫師說,紫外線分為UVA、UVB及UVC等3波段,其中UVC能量最強,但幾乎全被臭氧層吸收,僅有UVA及UVB會影響皮膚,老化主要是由UVA造成,其他如曬傷、癌化等,則為UVB效應,提醒使用防曬產品,記得比較與此2波段有關的SPF、★號或+號等重要標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張華景說,最常見的皮膚癌症為基底細胞癌、鱗狀上皮細胞癌及黑色素細胞癌,三種皆與長期、過度陽光暴露高度相關,因紫外線會傷害皮膚角質細胞中遺傳物質去氧核醣核酸(DNA),若損傷超過細胞修復能力,便會造成基因突變、癌化。

▲陽光中紫外線對於人類皮膚的不良影響。(圖/北醫提供)
此外,由於UVA會直達皮膚真皮層,破壞膠原蛋白的生成並促進分解,導致皮膚鬆弛及皺紋產生,所以有效的防曬,不但能防癌並可抗老。

張華景指出,防曬可分為物理性遮蔽及防曬劑,前者是使用帽子、陽傘或衣物遮蔽,但因UVA可穿過玻璃窗,因此待在室內或車內仍建議適度防曬;至於口罩,其實防曬力非常弱,並不建議作為臉部防曬工具。

針對防曬劑,張華景則說,主成分包括物理性及化學性,其中物理性包含二氧化鈦及氧化鋅,其只會附著於皮膚表層,利用物理特性降低紫外線傷害,優點是適合皮膚敏感者使用,缺點是質地較為厚重且泛白;至於化學性防曬,成分相當多元,但需要時間才能被表皮吸收,因此塗抹完30分鐘內不建議曝曬陽光。目前市面上多數產品,常是搭配物理性及化學性防曬成分製成的混合型防曬劑。

▲化學性防曬成分需要時間吸收,塗抹完30分鐘內不建議曝曬陽光。(圖/記者鍾怡婷攝)
張華景表示,正確選擇防曬劑是避免不良陽光反應的重要技巧,產品的防曬係數標示包括針對UVB的SPF(SunProtectionFactor)值,台灣目前規定SPF上限為50(超過50標示為50+/plus),與針對UVA防禦效果的★號(BootsStarRating)或+號(ProtectiongradeofUVA,PA),★號或+號愈多代表防護力愈高,民眾可依日常曝曬陽光的強度、時間選擇產品。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張華景提醒,正確的防曬劑用量是肌膚每平方公分要有2毫克,不過一般人往往用量不足,建議使用高防曬係數的防曬乳彌補,而一般防曬乳使用後,僅需以洗面乳清潔即可,但用的若是具防水效果的產品,則記得應使用卸妝品。

▲過度陽光暴露恐造成基因突變、癌化,外出需做好防曬動作。(示意圖/取自photo AC)
NOWnews關鍵字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